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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3)

时间: 文桦2 小升初资讯

  8.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9. 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的网站为金山教育网站

  (六)违纪违规的处罚

  1.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小学、初中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人民督察员专项督查制度,开展对学校招生行为的专项检查和督查,依法查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督查结果作为公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凡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方式招收学生的、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实验班的、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擅自招收非本学区学生的、或有其它违规招生情节严重者,由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学校年终考评予以扣分。

  3. 凡民办学校有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擅自提前招生的、超计划招生的、以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新生的、招收无材料学生的,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4. 凡民办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明显达不到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标准》,且举办者没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或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且质量低下的,区教育局将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逐年缩减该校招生人数,直至暂停学校的招生资格。

  三、日程安排

  1月

  组织召开相关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人会议,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2月

  听取各方意见,拟定招生文件。

  3月

  1. 完成《关于2015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制定工作并及时公布。

  2. 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 完成本区小学、初中学校资源信息网上公布工作。

  4. 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基本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

  5. 完成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审批工作。

  6. 完成民办学校2015年招生计划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7. 完成2015年石化城区和朱泾镇小学初中对口入学划片方案并公布。

  4月

  1. 完成本区2015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

  2. 制定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项目、学校和人数并公布。

  3. 4月11目—30日,公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在园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将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4月18、19日,4月25、26日,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及其他适龄儿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将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4. 4月25日一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8日一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

  5. 4月30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

  1. 5月9日,民办小学、初中开展招生面谈。

  2. 5月17日前,初中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名单网上交换。

  3. 5月16—17日,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

  4. 5月22日前,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少体校招生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送区教育局。

  5. 5月20日前,向小学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送对口入学安排通知信息。

  6. 5月23—24日,公办小学接受新生报名。

  6月

  1. 6月6日,公办小学补报名;审核通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2. 6月7日,民办初中跨区县招生名单网上交换。

  3. 6月25日前,小学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并将学生材料送区教育局。

  4. 6月28日前,公办初中发出对口入学新生的入学通知书。

  5. 6月30日,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8月

  1. 7月3日,完成回外区县就读以及外区县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材料投放和交换工作。

  2. 7月5日前,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材料投放工作。

  3. 7月10日前,发出初中统筹安排新生的入学通知书。

  4. 7月15日,公办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公办初中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基本结束。

  5. 7月15日—7月30日,公办初中完成艺术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工作,录取名单送教育局。

  6. 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 8月15日前,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8. 8月15日,完成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9. 8月25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结果上报市教委。

  四、组织管理

  1. 区教育局成立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招生的部门为小幼教育科、中学教育科。咨询电话:57944937(幼教)、57932039(小学)、57931825(中学)。

  2.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社会监察,妥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碰到的问题。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57932530。

  3. 本意见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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