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网 > 学科学习方法 > 政治学习方法 >

人教版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2)

时间: 嘉欣2 政治学习方法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3、名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4、什么是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侵犯名誉权行为表现及后果怎样?

  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既是侵权行为,又是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法律规定: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4、法律规定: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第一框 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隐私权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框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我们应该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隐私权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

  2、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3、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4、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

  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唤起人的潜能,不断的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3、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义务教育的含义: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5、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①强制性;②公益性(免费性);③统一性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1、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2、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师敬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下一页人教版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内容更精彩

65151